1.分配原则
1.为了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工作条件,确保生产和劳动过程中工人的安全,卫生,应当按照劳动保护用品的规定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2.根据工作条件,按照最低需求和节约使用的原则,根据不同的工作类型和不同的工作环境,发行相应的劳动保险产品。
3.从事多种工作类型的生产经营活动的所有雇员,应按照其主要工作类型的标准予以发放。
4,虽然本标准有规定,但根据实际情况不予发布。
2.职责
1,质量安全部门负责拟定劳保用品采购计划,并对仓库中劳保用品的质量进行监督。
2物资部门负责劳保用品的采购。
3保管人根据领料单分配劳保用品。
3.相关要求
1.劳保用品的分配应符合公司劳保用品的分配标准。未经授权,不得扩大或缩小分配范围或将其转换为现金。
2发放给员工的劳动保护产品必须是经国家或省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的劳动保护产品生产单位销售的安全合格产品,以及经省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的劳动保护设备指定业务单位销售的产品。严格禁止采购,分发和使用假冒伪劣产品。
3在质量安全部门和人事管理部门核实了目前的人员和工作类型后,质量安全部门将编制劳动保险用品分发清单,发布劳动保险用品领料清单,并在领料台上进行登记,员工可以使用领料单领取劳保仓库。
4长期病假,休假或离开生产岗位三个月以上的工人,应根据不同情况停止分发劳保用品或推迟分发时间。
5对于所有职位和工作类型发生变化的员工,其单位应及时通知人事部门以更改劳动保险产品的享受标准。所有进入公司的新员工都必须前往质量和安全部门,以使用三级安全教育卡完成接收劳保用品的程序。
由6个人丢失的劳保用品将不再补发,员工可以按价格购买。因业务损坏的劳动保险用品,应由有关人员申请,经部门签字,经质量安全部门核实后补发。